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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专业学费: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收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为做好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情况

1.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创建于1949年12月,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2.学校松江校区: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学校各专业本科生均在该校区培养。

3.对取得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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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在有效期之内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三、招生计划

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计划免试招收香港学生10名,如生源优秀可适当增加。考生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填报4个专业志愿,具体专业介绍可登录上外招生网查看。

四、报名方式

202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有关通知详见香港教育局网站()。

考生在2022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并于6月15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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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后,考生于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6月15日前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资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另行参加面试,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须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成绩要求)、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在我校录取开始前,如有考生成功复核成绩,我校按复核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在我校录取结束后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未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不接受投档;已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可视情办理录后退档手续。

01

分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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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个核心科目(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通识教育科)的成绩分别达到相应要求:

“4、4、3、3”等级: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翻译、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类、法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4、4、4、3”等级:教育技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金融学、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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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总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四个核心科目的等级总分要求达到15且各科等级达到“3、3、2、2”的最低录取标准。

六、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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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商务英语专业学费,如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商务英语专业学费商务英语专业学费: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宜,至少有效期一年。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七、相关费用

香港学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于学校松江校区,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每人5000元人民币/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人民币/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学校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八、管理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86-21-6542278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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